日本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考察报告(5)
本文来源:中国农经信息网 胡美林 2009-4-20
五、对发展我省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若干建议。
盼望已久的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终于于今年10月通过国家出台法律确立了它的法律地位,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发展上有了法律依据和法律保障。乘《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出台的东风,依据其规定,根据我国的国情,结合我们赴日本农协培训和考察学习可借鉴的经验,我们建议:
1、广泛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宣传活动。建议以省委、省政府名誉下发“关于宣传和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意见”,召开一次有各级政府领导参加的专題会议,宣传和全面贯彻实施办法;责成各级党政领导和相关部门通过各种途径进行宣传贯彻;动员各级新闻媒体开展系列宣传报道。让全社会了解和掌握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相关知识、法律规定和政策要求,提高人们特别是各级领导的思想认识和重视程度。
2、积极配套法规制度,营造合作空间与环境。我国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虽已出台,但具体的配套法规和制度远没有到位,如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具体登记办法、财务管理办法、税收优惠办法、信贷支持办法和政府的具体扶持措施等尚未出台。在国家没有出台前,我省应积极探讨和争取省人大尽快出台地方性法律规范,为我省广大农民营造合作空间与环境。
3、加大资金和项目扶持力度,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日本政府对农协购建大型农用设备或进行基础设施建设,经申请批准,可获得50%以上的资金扶持。正是由于国家的大力扶持,所以日本农协发展快,自动化、现代化程度高。建议省政府将我省农民专业合作社一是从组织建设上加大资金扶持投入;二是在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基础设施项目建设上从资金、设备、技术等方面给予优先照顾和大力扶持;三是在农业项目建设和农业技术推广项目上,逐步将农业部门承担和组织实施转为农民专业合作社承担和组织实施。
4、抓好信贷扶持服务工作,切实帮助农民专业合作社解决运作资金难的大问题。日本农协只所以能生存,能发展,并且发展快、好、强,其关键和核心是日本的法律充许日本农协自身可以创办信用业务,日本农协的成员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急需资金时,可及时得到农协的全力支持,这是我国所不能及的。我国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成员,在生长产经营过程中急需资金时,往往连小额贷款都极其困难,运作资金困难成为制约很多合作组织生存和发展的重要因素。为此建议省政府责成省农发行研讨和制定农民专业合作社信贷支持办法,设立农民专业合作社贴息信贷扶持专项业务资金,及时给予农民专业合作社社员贴息贷款帮助,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同时责成农业银行和农村信用社等也应研讨出台具体扶持办法,给予农民专业合作社及时的低息贷款支持。
5、加强和健全指导服务系统建设,加大政府推动力度,实现较高的加入率。《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虽然明确各级农业部门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指导主管部门,为了更好地协调各部门搞好政府推动,建议省政府成立“湖北省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培育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湖北省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指导办公室。并责成各级政府成立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农业经管部门,以便全省上下行成统一而健全的指导服务体系,宣传农民、指导农民,共同推动我省农民专业合作社快速发展,实现较高的农民入社率。
6、切实抓好教育培训,培养指导管理部门和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所需的各类人才。虽然农民合作社的历史在世界上已有100多年,但在我国还是个新生事物,也是一项新的工作。所以,对什么是农民合作社?为什么要发展农民合作社?如何组建和怎样规范运作农民合作社?懂得的人并不多。因此,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都应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合作社法》为依据,制定培訓计划,组织既懂合作社知识又懂合作社管理的部门人员和专家教授编写正规教材,首先对指导部门和相关部门人员进行全面而系统地培訓,象日本那样培养一大批营农指导员。然后全面加强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所需的各类人才培训,为我省培养和营送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人才。借鉴日本经验,建议省政府每年从财政预算中列出专项资金用于我省农民专业合作社指导员队伍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各类人才队伍的教育培训事业。同时,建议省教育部门计划在有农经专业课程的大专院校增设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知识与管理专业。
7、狠抓典型示范,跟踪指导,规范发展,加快发展速度。“拨亮一盞灯、照亮一大片”,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颁布出台,全省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速度将有所加快。我省农民专业合作社虽然已有500多个,但象日本和我国其它先进省市的一些成员规模大、产业化程度高、带动功能强、经济效益好的合作社很少。因此,建议在现有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中,有标准有目的的选择一部分专业合作社,跟踪指导,加强规范,培育一批具有带动作用的“样板合作社”,然后以现场会的方式向全省示范和推广。同时建议,加强宣传动员和引导,在全省帮助优秀农民组建一批农民专业合作社,并转型一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规定要求的农村专业经济协会到工商部门登记为农民专业合作社(当然必须防止和杜绝一些非农企业趋机转型)。加速我省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步伐。
8、加强保护抓好监管。日本及许多国家的历史和实践证明,合作社是农村当前和今后最好的经济组织形式,加入合作社是农民互利互惠的最好的选择,也是保持农业和农村经济可持续发展的方向和载体。因此,为了充分发挥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建设新农村中的重要作用,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合法权益必须切实予以保护,严防侵犯农民专业合作社合法权益的现象发生。
9、学习日本农协成员管理体制,探索创新我省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管理办法。日本农协内部设立的正社员和准社员、役员和职员管理制度,我们认为是比较先进的成员管理制度,值得借鉴和学习。建议在我省选择一到两个县抽一到两个合作社开展试点,探索创新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内部成员管理的新路子。
10、加强对日合作,建立两国友好农民合作社。中日两国一衣带水,是友好邻邦,日本农协又有很多好的作法和先进经验值得我们借鉴和学习。此次赴日培训,日方十分友好并认真负责。日本青森县农协已表示要和我省建立友好合作社,我们认为这是双方十分难得的相互学习推动的好机会。建议抽两个县各选一个合作社与日本青森县农协建立两国友好农民合作社。通过友好合作,双方每年可互派合作社人员赴对方实习培训和交流,以利促进双方共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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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链接:
农民专业合作社优惠政策摘编 浙江省台州市路桥区农经总站
《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 中央政府网
农民专业合作社成立五步骤 《南方农村报》
农民专业合作社更多参考信息 《科技兴农》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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