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考察报告(2)
本文来源:中国农经信息网 胡美林 2009-4-20
(二)日本农协(合作社)的职能
1、指导服务职能(日本称指导事业)。指导服务是日本农协的一项重要工作职能,分农业生产经营指导和生活指导两种。
农业生产经营指导服务(日本称营农指导事业)方面:农业生产经营指导不仅指导每个农协成员的生产技术和经营,而且还要制订本地区农业的长期规划。从农协中央会到基层农协,都制定农村生产经营发展计划,并针对农业生产经营中的问题制定相应对策,指导农民实施。农业生产经营指导工作由农协的“营农指导员”担任。营农指导员具有农业大专院校毕业以上的学历,取得国家认定资格,由农协作为职员雇用。营农指导具体到农业生产指导,集中进行农田基本建设,因地制宜实行适度规模经营,统一品种、栽培、饲养标准,引进生产资金和优良品种,进行技术交流和技术培训,采购生产资料和销售农产品等。营农指导员活跃在全国各地。全国共有15579名营农指导员(其中青森县营农指导员309人),每个农协有15名以上,主要为耕作指导员、果树指导员、蔬菜指导员、畜产指导员和农家经营指导员等。日本政府部门也有农业技术推广站,叫技术员,而农协里叫营农指导员,农民对营农指导员更信赖一些。
生活指导服务(日本称生活指导事业)方面:生活指导服务是为改善农协成员家庭生活的一种事业,涉及的范围极广,有消费、健康、文化、娱乐等。主要工作是由各农协女性部的妇女承担,包括举办烹调讲座和指导怎样记家庭收支薄等,以及老龄化的健康管理和老年社会福利事业等吃喝住行各个方面的指导服务。生活指导员在全国共有2566人(平均每个农协约3人;青森县有生活指导员42人),较营农指导员要少得多。
2、销售服务职能(日本称贩壳事业)。销售农产品是日本农协重要的日常工作。为了解决农户生产规模小、产品批量小、零星销售难的问题,农协承担了销售农产品的业务。把分散的农产品集中起来,有计划、成批量上市,强化农协在农产品市场的发言权,争取有利价格,阻止中间商谋求不当利益。农协销售农产品的渠道主要有三个:
1.通过各地的中央批发市场销售;
2.通过城市居民的“消费生活协同组合”销售;
3.通过超级市场直销。农协对农产品销售采取三种方式:
(1)无条件委托,即组合员(社员)不提任何附加条件,委托农协全权寻找有利时机出售;
(2)有条件委托,即组合员(社员)提出价格、销售地、销售时间等条件,委托农协按条件出售;
(3)特约委托,即农协为社员寻找销售对象,责任由买卖双方承担,资金结算通过农协,农协提取一定比例的手续费。
青森县津轻弘前农协销售部四季彩馆就是农协下设的一个直销店。农协的社员将自己生产的农产品自己在标签上填上品名、零售价格、自己的住址、联系方式等,清早送到直销店交给直销店负责人员,晚上再到直销店将没销完的农产品提回家(这是日本农协规定的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新鲜的一种追踪措施),月底结算,次月5日兑现给社员,直销店收取销售额10%的费用,社员不负责其它任何事项。
目前,日本市场销售的农产品绝大部分是由农协提供,其中大米和小麦占95%,水果占80%,家禽占80%,畜产品占51%。日本农协为社员年销售的农产品额达47,351亿余日元;青森县农协为社员年销售的农产品额达1,067亿余日元。
3、购买服务职能(日本称购买事业)。购买服务就是统一购买社员需要的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在国际竞争中,怎样降低生产成本是日本农业的一大课题。日本农协对降低生产生活资料成本极为重视,为减少流通环节,降低生产生活资料成本,农协对农业生产资料和生活物质实行集中统一购买,然后供应给组合员(社员),通过集中采购,使加入农协的农民得到实惠。在供应的农业生产资料中,包括化肥、农药、饲料、燃油、农机、汽车等。购买业务按以下程序进行:组合员(社员)有购买需求,首先向基层农协定购,基层农协汇总所需数量以后,向都道府县农协联合会订货,然后都道府县农协联合会向全国农协联合会订货。全国农协联合会以大量订货单位为背景,与各厂家进行价格交涉,以低价购入商品,农协以批量送货方式把货物送给联合会、基层农协,基层农协负责送货到农户(社员也可自己到农协去提货,价格更优),农协不增加和收取成本以外的任何费用。日本农协为社员年购买提供的生产资料,肥料达92%,饲料达40%,农机具达47%,农药达70%。
4、信贷服务职能(日本称信用事业)。信贷服务就是资金融通服务。日本农协生存和发展成为日本最大的企业,其核心是日本农协从信用事业(银行业务)起家,是以信用为中心的综合合作社,信贷服务成为日本农协生存和发展的关键。日本法律规定农协可以自办信用事业,吸收和办理农协社员的储蓄,再优惠地贷给需要资金的社员,这给社员和农协提供了生产经营、生活和发展的最强有力的保障。全国的农协银行是农林中央金库,农协必须加入中央金库,并必须有15%的农林中央金库保险金,否则不予承认。农协银行和其它银行不一样,主要用于合作社农业发展。目前日本农协的基层信用合作社达25,097个,仅社员的存储金就达759,765亿余日元,其中青森县就有4,649亿余日元的社员存款。
5、保险服务职能(日本称共济事业)。日本农协的保险业称之为同舟共济,位据全国保险业第一位。农协的保险事业就是当社员遇到灾害时,农协社员共同对其损失进行补助,以安定受灾社员的农业经营和生活活动。农协的保险有长期保险和短期保险。长期保险的时间长,当发生事故、遭受灾害或期满时,即要支付保险金。短期保险的时间短,仅在发生事故、遭受灾害时,支付保险金。日本全国共济(保险)农业协同组合联合会存储的长期保险金达3,757,455亿日元,(其中青森县共济农业协同组合联合会存储的长期保险金达42,612亿日元);短期保险金达4,766亿日元。
农协的保险事业始于日本战后农协创建初期。农协的保险事业与一般保险业的不同之处在于:农协的保险资金是保留在系统内,并作为中长期的农业资金和生活环境整治资金加以盘活。进而,还兴建一些行动不便者使用的设施,以及举办旨在提高农协社员生活福利的一些活动。在农协的各项事业中,保险事业的收益较高,目前是综合农协经营的支柱事业之一。日本农协的最高保险组织是全国共济农业协同组合联合会。
6、医疗保健服务职能(日本称厚生事业)。医疗保健服务就是设立医疗保健设施,配备医生,开展医疗和疾病预防活动,保障社员的身体健康。由于医疗设施的公益性性质,因此,不管是不是社员均可利用,一是对社员和当地居民的医疗服务,二是开展预防工作等。目前,日本农协除青森县外,都有自己的医院,青森县在历史上均建有农协医院,后来交给市町村了,但人们仍然还是认为这些医院是农协的医院。
7、共用事业服务职能(日本称利用事业)。农协的共用事业服务就是共同购置、建设仅靠社员个人难以购置、建设的设备和设施,以供农协社员共同使用。社员只需缴纳一定数额的利用费。共同利用设施分为农业生产设施和生活设施两类。使用这些共用设施产生的收益,农协根据社员对其的利用程度,按比例分配,或以降低使用费的方式,将利益返还给社员。由农协添置的农业生产共用设施通常有:大型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粮食烘干机、农业仓库、选果场、农机具修理厂、公用肥料配合厂、蔬菜育苗大棚、农产品加工储藏车间或仑库等。共用的生活设施通常有:集会场所、生活活动中心、图书室、有线电视设施、美容美发设施等。
8、其他服务的职能。除上述职能外,农协开展的服务事业还有加工服务、旅游服务、农业经营受托事业服务、为农协社员代理农地的出售与转让服务、平整住宅用地、建造和管理租借住宅服务、以及土地改良服务等各各方面的服务职能。
首页
上一页
[1]
[2]
[3]
[4]
[5]
下一页
尾页
相关链接:
农民专业合作社优惠政策摘编 浙江省台州市路桥区农经总站
《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 中央政府网
农民专业合作社成立五步骤 《南方农村报》
农民专业合作社更多参考信息 《科技兴农》栏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