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流

投诉建议

公司账号

    竭诚为您提供响应及时,细致周到的产品购买服务
 
点击这里,追踪您的货物 
收藏本站 

您好,欢迎光临北京时代沃林

 
 科技兴农 Technical Services                            您现在的位置:科技兴农 > 农民专业合作社知识


果园遥控割草机

 

如何理解合作社:合作社的基本知识

本文来源:大学生支农调研论坛  2009.4

 

一、什么是合作社

合作社是人们自愿联合组成的自治组织性的协会,以通过共同所有制和民主控制的企业不定期满足社员经济社会文化的共同需求和渴望(这是1995年国际合作社联盟第31届代表大会对合作社做出的定义)。在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在农村家庭联产承包经营基础上,同类农产品的生产经营者或者同类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提供者、利用者,自愿联合、民主管理的互助性经济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二条)。

二、合作社的本质特征

1、合作社是有着相同业务和利益关系的人自愿结合的组织。由于合作社的成员是来自社会的弱势群体,为了在激烈的社会竞争中求生存、求发展,他们在业务相同、利益一致的基础上,自愿出资,共同出力、建立合作社。所以,合作社实行的是自愿的成员制度,即就是入社自由,退社自由。

2、合作社是以为社员的经济利益服务为目的的经济组织。合作社的目的是希望借助联合起来的力量,以相互扶持、互惠互利的方式,解决个人在生产或生活中的所不能解决的经济方面的问题,所以合作社要以为社员提供经济方面的服务为宗旨,而不能象赢利企业那样,以追求利润为组织的唯一目的。正因为如此,如果合作社有了盈余,也是依照社员与合作社的业务交往的比例(交易额),向社员返还。这就是所谓“按交易额返还”制度。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其成员为主要服务对象,提供农业生产资料的购买,农产品的销售、加工、运输、储藏以及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等服务。

3、合作社是实行民主治理的组织。由于合作社是有着共同的经济利益的社员,在互助互利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组织,因此,要确保为社员的经济利益服务的宗旨得以实现,在组织内部就必须实行在权利与义务方面人人平等的民主管理制度。这主要表现在:一是合作社必须建立社员大会或社员代表制度,在大会上,社员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并且无论他们对合作社的贡献大小、股金多少,在决策上都实行一人一票制。《合作社法》第十七条规定,“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大会选举和表决,实行一人一票制,成员各享有一票的基本表决权。出资额或者与本社交易量(额)较大的成员按照章程规定,可以享有附加表决权。本社的附加表决权总票数,不得超过本社成员基本表决权总票数的百分之二十。享有附加表决权的成员极其享有的附加表决权数,应当在每次成员大会召开时告知出席会议的成员。”二是合作社的管理机构——理事会,必须在社员大会上以民主选举的方式产生。三是合作社的重大决策必须由社员大会讨论批准。四是社员都有对理事会的日常工作实施监督,并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

三、合作社与其他经济组织的区别

(一)、合作社与股份公司的区别

传统经济组织的目的是实现股东的利润最大化,股东根据出资份额,取得相应的股份,按照一股一票的原则,以所持股份的比例进行决策控制。在合作社中,无论社员投入多少股金,一般都只有一票的表决权。关于合作社运作方面的事项,社员享有平等的发言权,并且有权决定与他们的生活息息相关的问题。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组织目的不同:合作社主要是为了服务于社员,不以盈利为目的;而股份公司是以盈利为目的。

2、组织基础不同:合作社是“人”的联合,是以人为主题,而公司是“资本”的联合,以资本为主题。

3、管理方式不同:合作社是每个人都有平等的发言权,一人一票,不管你出资多少;而股份公司则是一股一票,谁出资的钱多,谁的发言权就大。

4、成员制度不同:合作社入社自由,退社自由;而股份公司不能退股,只能转让。

5、交易对象不同:合作社是以社员为主要交易对象。

6、盈余分配依据不同:合作社是按股分配(股息)和按劳分配(交易量、贡献程度)相结合;而股份公司是按股分配。

(二)、合作社与协会的区别

1、协会交会费,对每个会员收取的费用都是一样的,多交等于为协会多捐赠,到时盈余分配时并不能多得。合作社除了交会费以外还要交纳股金,每股股金是固定的,但每个社员可以认购不同的股数,到时候盈余分配也不一样,多认购多分配红利。

2、协会为会员提供技术等技术服务指导,比较初级;而合作社可能涉及到产前、产中、产后各个方面服务、购销等更深层次的关系,合作社比协会的要求更高,是协会发展壮大后的要求。

四、合作社的原则

(一)、自愿、开放的原则

1、“合作社是自愿组成的组织。”加入合作社自愿,不能强迫。

2、“对所有能利用它的服务并愿意承担会员义务的人都是开放的。”这里讲了三层意思:一是合作社是可以共同利用的组织。二是合作社社员在利用合作社提供服务的同时,必须履行应该承担的义务。三是只要具备了上述两点的人,都可以加入合作社。

3、“没有人为的限制或任何社会、政治、种族和宗教的歧视。”对不同等级、不同文化、不同政治团体、不同种族和不同宗教信仰的人不能歧视,不能人为限制其加入合作社。

(二)、成员民主管理

1、合作社是由社员管理的民主组织,它的事物由积极参与政策制订和决策的成员管理。

2、被选出的男女代表应对其所代表的成员负责。

3、在基层合作社中,社员拥有平等的投票权(即每成员一票),其他级别的合作社也按民主的方式进行组织。基层社与社员的利益最直接,社员之间的经营规模一般相差不大,实行一人一票制,有利于社员参与民主管理。

(三)、社员经济参与

1、成员均摊合作社资本,并对其进行民主管理。社员只有共同出资,合作社才能形成自有资本,才有条件获得法人资格。“均摊”合作社资本,在实际中只能达到公平承担,均摊不等于平均。

2、部分资产常常表现为合作社的共有资产。

3、合作社赢余的分配。

(四)、独立性与自主性

针对一些国家的合作社受政府控制和干预过多,最终遭致失败的教训,特别强调了合作社保持独立和自治的重要性。这是合作社内部特征和对外关系的表现。合作社是由它们的成员所控制的自主、自助的组织,在它们与其他组织,包括政府签订协定,或从外部获取资金时,必须要保证他们的成员的民主管理及合作社的自主性。

(五)、教育培训与宣传

1、合作社为它们的成员、获选代表、管理者和雇员提供教育和培训,以便他们有效地促进合作社的发展。

2、向社会做宣传,重点是青年和社会组织领导人,宣传的重点是合作的性质和益处。

(六)、合作社间的合作

这一原则讲了合作社间的合作的必要性和合作范围。“合作社通过地方、国家、地区和国际上的合作,才能最有效地服务于其成员,并发展合作社运动。”在经济全球化的今天,这一原则显得越来越重要。

(七)、关注社区

“合作社通过采用其成员核准的政策促进其所处的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合作社与其所在的社会有千丝万缕的联系。合作社有责任保护和促进其所在地区经济、社会、文化、教育、环境等方面的发展。

五、合作社的分类

1、较为流行的分类是按照合作社的经营活动特点进行划分,可将合作社分为生产合作社和服务合作社两大类。社员分别作为生产劳动或合作社业务的利用者加入合作社的;在生产类合作社中,社员既是所有者也是经营者或生产劳动者,合作社生产并销售自己的产品或服务。在服务合作社中,社员入社是为了满足某种服务需求,合作社既是合作社的所有者,也是合作社所提供服务的利用者或消费者。

2、按所经营业务的范围划分,合作社可以分为从事多项业务内容的兼营的合作社和仅从事一项业务的专营合作社。

3、按合作社的筹资方式可分为发行股票的合作社和不发行股票的合作社。

此外、还可以按照合作社的地域范围、法律责任等进行分类。

 

   相关链接:

     农民专业合作社优惠政策摘编  浙江省台州市路桥区农经总站

     《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  中央政府网

     农民专业合作社成立五步骤  《南方农村报》

     农民专业合作社更多参考信息  《科技兴农》栏目

先进的果园树下割草方法 

 

联系电话

全国销售服务热线

010-84129021

微信咨询

扫一扫
微信即时咨询

返回顶部